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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远交警大队民警政策攻心擒真凶

2019-08-14 14:54:24 来源:

  油门当刹车发生事故 害怕担责驾车逃逸

  招远交警大队民警政策攻心擒真凶

  胶东在线招远讯(通讯员 王文辉 孙菁)8月8日18时27分许,招远交警大队接报:招远市张星镇纪山纪家村村碑处,一辆电动三轮车南向北行驶与同向小客相撞,人伤,小客逃逸。

  接报后,民警迅速赶赴事发现场,到达事故现场时,发现三轮车车驾驶员已经送往医院抢救,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已逃逸。民警立即仔细勘察现场,经勘查比对现场残留碎片,民警推断肇事逃逸车辆应为一辆银灰色面包车。经走访询问,现场有人提供线索称:事发当时是一辆银灰色小面包车由南向北行驶,与前方电动三轮车相撞后,面包车向北逃逸,车牌号没看清楚。随后,医院传来信息,伤者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。

  由于该案是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,民警立即将案情向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。大队启动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,调集经验丰富的民警成立追逃小组,展开对该案件的全面侦破工作。根据银灰色小面包车行走路线,追逃小组成员兵分两路,一路沿中心现场向北车辆逃逸方向循线追踪,沿街调取监控;另一路运用现场南侧600米处监控确定事故发生时间和肇事车辆。经综合比对,最终锁定了一辆车号为鲁F**80V号的灰色小面包车,有重大肇事嫌疑。由于天色已晚,加之现场周围村庄较多,摸排民警工作至夜间十一点,未能发现涉案车辆踪迹。随后,民警连夜根据车辆信息查找到了车辆所有人张某的相关信息,经比对基本确认案发当时驾驶人即为张某本人,然而经联系张某,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。

  面对僵局,办案民警没有气馁,在大队领导的组织下,重新捋顺案情,从张某社会关系入手,查找突破点。9日一早,民警赶到了张某家中,张某却并不在家中,张某妻子称,张某在8日傍晚的时候,打过电话称“我驾车撞人了,我要走了,你自己过日子吧”,随后就失去了联系,没有回家,手机也一直关机。接下来,民警不断做张某身边亲属的思想工作,督促其家人劝张某早日投案自首。迫于强大压力,8月10日7时,肇事车辆驾驶员张某到交警大队投案。经初步的痕迹检验鉴定,确认该车就是肇事车辆。至此,“8.8”重大肇事逃逸案件在办案民警努力下,不到两天即宣告破获。

  张某称,8月8日18时24分许,其驾驶鲁F**80V号小型普通客车沿304省道由南向北行驶,行至招远市张星镇纪山纪家村碑处,与前方顺行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发生事故,造成车辆损坏,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受伤,因为害怕担责,张某肇事后驾车逃逸。当时天还没黑,视野清楚,为何会发生如此事故?张某称,发生事故时发现前方的三轮车,下意识要刹车,谁知一时紧张,错把油门当成刹车,这才酿成大错。

  目前,张某已被行政拘留,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【纠错】责任编辑: 通联编辑